根据《<武汉工程大学章程>制定工作方案》(校党〔2014〕15号)的安排部署,现已完成《武汉工程大学章程(草案)》(以下简称章程草案),大学章程的制定工作进入征求意见阶段,为做好相关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征求意见范围
章程草案将面向学校教师,学生,离退休教职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中层干部,学科带头人,教育管理、法律专家代表,校友代表以及社会知名人士代表等校内外各层面广泛征求意见。
二、征求意见方式
征求意见工作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以网络征求意见、通讯征求意见、书面征求意见和座谈会征求意见的形式进行。
(一)网络征求意见
学校大学章程建设工作将通过校园网主页设立的“武汉工程大学章程”专栏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征求意见,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子邮箱向学校章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时间安排:10月10日——10月31日
(二)书面征求意见
章程草案将发至学校章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书面征求意见。
时间安排:10月10日——10月20日
(三)座谈会征求意见
1、学校征求意见座谈会具体安排如下。
座谈会名称 |
参加人员 |
牵头组织单位 |
1 |
职能部门意见征求座谈会 |
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 |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 |
2 |
学院(部)意见征求座谈会 |
各学院(部)主要负责人 |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 |
3 |
离退休职工意见征求座谈会 |
离退休老干部、老教授代表 |
离退处 |
4 |
教师代表意见征求座谈会 |
各学院教授,中青年教师,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代表 |
组织人事部 |
5 |
学生代表意见征求座谈会 |
学校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各学院本科生、研究生代表 |
学生处、研究生处 |
时间安排:10月10日——10月31日
2、章程草案将下发至各学院、各部门。各学院、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召开由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学科带头人、部门工作人员代表等参加的征求意见座谈会,要认真做好座谈会记录及意见的汇总、整理工作,并书面报送至学校章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间安排:10月10日——10月31日
(四)通讯征求意见
章程草案将送省内外教育管理专家、法律专家、各校友会征求意见。
时间安排:10月10日——10月25日
三、相关要求
(一)章程草案中已有内容需要修改或调整的,请在纸质版中直接修改;需要补充内容或有其它建议的,请另附文字说明。
(二)学校座谈会具体时间、地点由各牵头组织单位确定,并提前报学校办公室列入“周会议安排”。
(三)各学院、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座谈会征求意见工作,在座谈会召开前3天将学校章程草案(纸质版)送达与会代表,也可通知与会代表在内部网下载;并将召开座谈会的时间、地点于会前报送至学校章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各学院、各部门除以座谈会形式征求意见外,要采取多种形式要面向本单位全体教职工开展征求意见工作,各学院班主任要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征求意见工作,征求意见工作力争做到全校师生员工全覆盖。
(五)各学院、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使征求意见过程成为宣传教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凝聚共识的过程,切实为《武汉工程大学章程》的制定与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章程草案征求意见工作由学校章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办公地点设在西北区1#501室,联系人:李义伟,联系电话:81347262,内部邮箱:fzghb。
武汉工程大学章程
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