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发展规划处
 本站首页 | 机构设置 | 规章制度 | 发展规划 | 目标管理 | 十四五规划 | 政策法规 | 决策参考 | 办事指南 
相关文章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站内检索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制定学校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
2015-03-20 17:10  

   为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关于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战略部署,学校已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学校综合改革方案的制定工作,现将方案制定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国家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战略部署为统领,以“问题导向、任务驱动”为原则,以破解制约学校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为突破口,找准参照系,纵横比较系统研究,明确改革任务、方法和措施,制定符合校情的改革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 

二、组织机构

方案制定工作在校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但继恩同志担任。

三、改革内容

(一)人事管理机制。健全人才引进与培养机制,健全岗位管理制度(核岗定编、制定岗位标准),完善薪酬体系,完善责任体系,改革考核模式,完善激励保障机制等。(牵头部门:组织人事部)

(二)学科建设机制。合理整合学科建设要素,科学构建学科建设管理体制,合理确立学科建设目标管理体系、质量控制体系、绩效评估体系等。(牵头部门: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

(三)人才培养机制。创新教育教学管理模式、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牵头部门:教务处),全面推广本科生全员导师制(牵头部门:学生处),改革研究生培养机制、健全研究生导师责权机制(牵头部门:研究生处),全方位促进教育国际化、改革留学生管理体制(牵头部门:外事处、国际学院)

(四)科研产业体制机制。创新科研产业组织模式(牵头部门:化院科技有限公司),创新科研工作机制、改革科研评价体系、完善对外学术交流机制、健全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机制(牵头部门:科技处),创新协同创新与知识转化机制(牵头部门:研究设计院)

(五)资源开发与配置机制。创新资源配置模式、建立教育资源共享机制、建立资源配置制度、建立资源绩效评价制度(牵头部门:总务处),改革办学资金分配机制(牵头部门:计划财务处)优化多校区资源开发利用模式、优化校园环境建设机制、创新资产经营方式、完善办学资源筹措机制(牵头部门:工大集团),优化学报办刊模式(牵头单位:学报编辑部),强化图书馆服务功能(牵头单位:图书馆)

(六)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全面修订完善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完善治理体系等。(牵头部门:学校办公室)

(七)内部治理结构。优化组织架构,完善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完善学术权力运行机制,加强领导体制建设等。(牵头部门:组织人事部)

(八)责任监督机制。完善工作评价机制,完善校务公开机制,强化民主监督机制,完善问责机制等。(牵头部门:纪委、监察审计处)

(九)校园安全保卫机制。构建新型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健全校园安全协作机制,完善安全教育与管理机制,完善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应急机制等。(牵头部门:保卫处)

以上改革内容涉及的方案制定工作由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改革内容涉及的相关部门参与,方案可不局限于以上改革内容,可根据学校实际适当拓展。 

四、时间进程

(一)学习调研阶段。各相关部门制定调研工作计划,并通过网上网下调研、座谈会等形式,深入学习国家教育综合改革文件,了解兄弟高校改革动向,研讨影响和制约学校改革的重点、难点问题,找准综合改革的大方向。

(二)草案制定阶段。各相关部门针对影响和制约学校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改革举措和行动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相关文本形成草案。

(三)分析论证阶段。组织专家对相关文本和草案进行论证,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各相关部门根据修改意见和建议修改相关文本和草案形成送审稿。

(四)审定实施阶段。送审稿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讨论通过后,提交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并发布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校综合改革方案的制定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并为方案制定工作提供充分的后勤保障。各牵头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各参与部门要全力配合。

(二)集思广益,民主参与。方案制定过程中,要依靠全体教职工的集体智慧,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重视学院主体地位,使方案制定工作成为统一思想、达成共识的过程,从而进一步集聚力量,凝聚人心,振奋精神,促进改革。

(三)加强预研,科学制定。各相关部门在方案制定过程中要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参照系,做好预研工作,明确改革目标、改革措施、进度安排、配套政策、保障条件、责任主体,形成可行性方案、制度文本等。

(四)统筹安排,按时完成。各相关部门要统筹安排方案制定工作,确保质量,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各项方案的制定。

领导小组办公室地点:流芳校区西北区1#501

联系人:李义伟 

联系方式:027-81347262  fzghb(内部邮箱)

各牵头部门请于430日下午5点前将方案文本、调研材料、调研报告、可行方案、制度文本、方案制定过程等分别以电子和书面形式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特此通知。

 

上一条:关于申报化工新材料学科群(研究院)科研团队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武汉工程大学第一届“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发展论坛”的通知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2014 发展规划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