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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程大学“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修改论证阶段工作方案
2015-09-21 16:52  

 

根据《关于印发<武汉工程大学“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校发规[2015]2号)文件要求,结合暑期学习研讨会的主要精神,现将《武汉工程大学“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草案)》(以下简称“规划草案”)修改论证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规划草案征求意见 

(一)暑期学习研讨会意见整理

梳理暑期学习研讨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参照意见和建议对规划草案进行研究论证和修改完善。

(二)召开座谈会

学校在召开暑期学习研讨会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召开学生代表、离退休职工代表、党外人士代表、教师代表等层面征求意见座谈会,学生处负责组织召开学生代表征求意见座谈会,离退处负责组织召开离退休职工代表征求意见座谈会,统战部负责组织召开党外人士代表征求意见座谈会,各学院(部)负责组织召开教师代表征求意见座谈会,座谈会可以政治学习、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开展,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座谈会记录及意见的汇总、整理工作,并书面报送至规划编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三)网络征求意见

学校设置网络征求意见箱,通过内部网发布网络征求意见通知,并将规划草案转化成不可编辑文本上传内部网,全校各单位负责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师生下载文本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箱为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内部邮箱(fzghb)。

(四)通讯征求意见

规划草案送省内外教育专家、战略咨询专家、校友代表征求意见。

二、规划草案修改论证

(一)相关数据更新

核对规划草案“十二五”主要建设成绩中的数据,更新完善相关数据。

(二)发展目标论证

在对学校的发展现状、内外部发展形势、标杆院校发展情况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的基础上,认真调整和完善发展目标。

(三)专栏方案论证

对规划草案设定的六大专栏进行论证,并在论证的基础上细化相关内容形成专栏实施方案,提出分阶段目标及实施计划,明确主要的发展项目。

(四)支撑条件论证

结合发展目标和发展任务,对支撑规划实施的物力财力投入情况进行需求分析、可行性论证,形成论证报告,明确建设任务与进程。

(五)规划草案修改

结合征求到的中层干部、师生代表、专家、校友意见建议、校内外调研情况、高等教育管理研究课题初步成果、子规划预研课题成果等,对规划草案进行反复研究论证、修改完善。

三、子规划编制工作推进

(一)组织高等教育管理研究课题评审立项

组织开展高等教育管理研究课题评审立项,优先支持以“十三五”规划为主题的高等教育管理课题组开展研究工作,形成高水平研究报告。

(二)专项规划起草、修改和完善

对规划草案各专题领域进行研究,并在研究的基础上协调推进专项规划的起草或修改、完善工作,科学提出总目标的分解方案及实施计划,明确具体发展路径和措施。

(三)学院(部)规划的起草

1、组织开展学院(部)预研课题报告会。

2、结合预研课题成果对规划草案和各专项规划文本进行研究完成学院(部)规划起草工作,根据规划草案设定目标、专项规划分解目标、标杆学院(部)预研情况及学院(部)基本情况科学设定发展目标及实施计划,明确具体发展路径和措施。

(四)规划文本的协调对接

各编制组定期沟通关于发展目标、发展任务、改革重点等重要内容的修改调整情况,系统推进规划体系协调对接工作。

四、组织开展“十三五”规划专题报告会

组织开展“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专题报告会,邀请专家来我校作高等教育发展形势、学科发展等主题报告,对我校“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进行指导。

五、进一步组织开展调研

(一)调研内容

调研工作将贯穿规划编制过程始终,规划编制工作委员会结合规划草案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发展任务、改革重点等内容进行调研。

各相关职能部门分别结合人才培养、学科建设、人才队伍、科技创新与社会服务、资源配置、校园基本建设、大学文化、民生保障、管理重心转移、组织模式转型、评价方式转变、综合优势转化等主题进行调研。

各学院(部)重点立足本院(部)主干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实际,选定几个高于自身水平的“标杆学院”对其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国际化发展及平台建设等方面的内容进行调研。

(二)调研高校

调研高校主要选取行业特色相似、发展路径相近、发展水平较高的重点高校。调研高校主要由各职能部门推荐,由规划编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统筹规划、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选取。

(三)调研组成员

校领导、规划编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及相关人员。

(四)调研形式

调研形式分为网络调研、电话调研及实地调研三种,调研组应根据实际采取灵活的调研方式。

(五)调研要求

1、各小组要在1030日前完成调研任务,收集各高校的相关经验材料、资料、文件、制度等,形成调研报告报送规划编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保证调研质量。

2、进行实地调研的小组出行前要制订详细的日程安排,通过书面函件(调研时间、内容、人员等)与调研学校取得联系,提高调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各小组成员要合理安排好调研期间的各项工作,负责子规划编制工作的同志要有针对性地了解调研高校的相关信息。

规划编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地点:流芳校区西北区1#501

联系人:李义伟

联系方式:027-81347262 fzghb(内部邮箱)

请各编制组和学院(部)根据(校发规[2015]2号)文件要求,按照编制进度和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校“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598

 

 

 

附表:武汉工程大学“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修改论证阶段工作时间安排表

 

 

 

 

 

 

武汉工程大学“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修改论证阶段工作时间安排表

 

序号

工作版块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完成时间

1

规划草案征求意见

暑期学习研讨会意见整理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

930

2

召开座谈会

离退处、统战部、学生处、各学院(部)

930

3

网络征求意见

网络信息中心、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

1030

4

通讯征求意见

学校办公室、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

1030

5

规划草案修改论证

相关数据更新

各相关职能部门

1231

6

发展目标论证

各相关职能部门

1030

7

专栏方案论证

各相关职能部门

1030

8

支撑条件论证

总务处、财务处

1030

9

规划草案修改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

1120

10

子规划编制工作推进

组织高等教育管理研究课题评审立项

高等教育研究所

1110

11

专项规划起草、修改和完善

各相关职能部门

1110

12

学院(部)预研课题报告会

各学院(部)、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

1030

13

学院(部)规划的起草

各学院(部)

1130

14

规划文本的协调对接

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部)

1130

15

组织开展“十三五”规划专题报告会

开展高等教育发展形势、学科发展规划等主题报告会

规划编制工作委员会、各职能部门

1210

16

进一步开展调研

组织开展相关高校调研

规划编制工作委员会、各职能部门、各学院(部)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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