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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09-2020)
2015-05-02 09:36  

为更好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根据国家、湖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结合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未来战略规划,制定本规划。

序   言

2004年以来,全市人才工作紧紧抓住中部地区率先崛起、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等战略机遇,围绕“创新武汉、和谐武汉”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全面深入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人才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科学人才观逐步确立,党管人才工作新格局基本形成,人才吸引、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等机制不断创新,人才发展环境日益优化,人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人才发展的总体水平同国内发达地区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也存在许多不适应,主要是人才创新创业能力不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匮乏、人才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人才发展体制机制障碍仍然存在、人才资源开发投入不足等。

未来十几年,是武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机遇期,也是人才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面临重大的机遇和挑战。从机遇看,武汉发展站在了承担多项国家发展战略任务新的历史起点上,国家中部崛起战略实施力度逐步加大,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深入推进,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步伐加快,具有武汉特色的支柱产业调整振兴,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全市产业发展环境、创新创业环境更加改善,这些对人才事业发展的支撑更加有力,也为人才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从挑战看,随着国家之间、区域之间经济竞争加剧,对人才的争夺更加激烈,武汉吸纳高素质人才的压力将越来越大;受经济发展水平

资源环境约束、对外开放程度以及金融支撑科技创新创业力度等因素的影响,武汉科教人才优势有效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竞争优势的任务越来越重。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必须进一步增强危机意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应对日趋激烈的国际国内人才竞争,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科学规划、深化改革、重点突破、整体推进,不断开创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新局面。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战略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围绕服务“两型社会”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以加快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为突破口,以人才创新能力建设为核心,以重大人才工程建设为抓手,以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为我市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率先在中部地区崛起、建设成为国家中心城市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广泛的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1、服务发展。把服务科学发展作为人才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我市“十二五”、“十三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确定人才队伍建设的任务,根据科学发展需要制定人才政策措施,用科学发展的成果检验人才工作成效。

2、人才优先。确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人才优先发展的战略布局,坚持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投资优先保证、人才制度优先创新,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

3、创新先导。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才创新激情和创造活力。加强人才创新创业载体平台建设,大力集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重点培养造就一批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

4、以用为本。把充分发挥人才作用作为人才工作的根本任务,围绕用好用活人才来培养人才、引进人才,积极为人才干事创业和实现更大价值提供机会和条件,让各类人才各得其所、各尽其才、才尽其用,使全社会创新智慧竞相迸发。

5、统筹协调。围绕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三个关键环节,兼顾当前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统筹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城乡、区域、产业、行业和不同所有制人才资源协调发展,促进人才队伍规模扩大、素质提高和结构改善。

(三)战略目标

到2020年,我市人才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培养造就规模宏大、素质优良、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的人才队伍,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健全,人才综合竞争力位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把武汉打造成高端人才聚集区。

1、人才规模、素质、结构适应城市发展要求。人才资源总量达到281万人,比2009年增长85.5%,人才资源占人力资源总量的比例达到35 %。人才素质大幅度提高,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36%,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3%。人才的分布和层次、类型等结构趋于合理。

2、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更趋完善。遵循人才成长发展的科学规律,完善人才工作领导和管理体制,创新和健全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等五大工作机制,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

3、人才效能明显提高,人才竞争力不断提升。人力资本投资占生产总值比例达到18%,人才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39%。

人才发展主要指标

指  标

单位

2009年

2015年

2020年

人才资源总量

万人

151.2

220.4

281

人才资源占人力资源总量的比例

%

23.4

30.1

35.0

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

%

25.0

30.0

33.0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

%

25.0

31.2

36.0

人力资本投资占生产总值比例

%

11.0

15.0

18.0

人才贡献率

%

25.0

34.0

39.0

二、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优先培养造就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

发展目标:适应提升城市竞争力需要,围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大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逐步造就一批在全国乃至世界上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领军人才和优秀创新团队。到2015年、2020年,引进培养的世界一流水平科技领军人才分别达到100名、200名左右,引进培养的掌握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的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分别达到1000名、2000名左右。

主要措施:(1)组织实施黄鹤英才计划、武汉未来科技城、中华科技产业园等人才工程,推进创新岗位特聘专家计划、创新团队扶持计划等人才项目。(2)积极发展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支持企业建立高水准的研发机构和公共技术平台,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建设,依托重点企业、重大工程项目和重大技术攻关课题,聚集和培养高层次创新型科技领军人才。(3)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大院名校以及海外社会经济组织的合作与交流,加快建设一批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基地,培养和聚集拔尖人才和创新团队(4)研究制定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引进的准入政策、优惠政策和重用政策,加大科技人才创新创业金融支持,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环境。(5)建立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照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开展股权期权激励试点,逐步形成与工作业绩紧密联系、鼓励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分配激励机制。

(二)大力开发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专门人才

发展目标:重点培养开发先进制造业(电子信息、汽车、装备制造、钢铁、石油化工、食品加工等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光电子、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节能环保、新材料、生物等产业)、现代服务业(金融、现代物流、文化创意、商务及会展、软件及信息服务、旅游、现代商贸、房地产等产业)发展急需的紧缺专门人才,形成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化学工业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新港等人才聚集区。到2015年、2020年,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总量分别达到127.9万人、162.7万人。

主要措施:(1)围绕重点产业发展,开展人才需求预测,定期发布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开发目录。(2)加快实施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计划,完善人才向重点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区域聚集的倾斜政策。(3)发挥武汉地区高等学校资源优势,建立一批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培养基地,为重点产业发展输送人才。(4)制定完善区域人才开发规划,围绕区域功能定位,设立特色人才聚集区建设专项资金,大力引进区域产业经济发展急需的紧缺专门人才。

重点产业人才资源总量预测

单位:万人

         时间

产业

2009年

2015年

2020年

先进制造业

21.6

31.5

39.3

电子信息

5.8

8.7

11.3

汽车

3.5

4.9

5.7

装备制造

7.8

11.6

14.7

钢铁

1.4

1.9

2.3

石油化工

1.5

2.2

2.8

食品加工

1.6

2.2

2.5

战略性新兴产业

5.3

9.0

12.6

光电子

1.5

2.6

3.6

新能源汽车

0.3

0.6

0.8

新能源

0.6

1.0

1.4

节能环保

0.6

1.0

1.5

新材料

0.9

1.8

2.7

生物

1.4

2.0

2.6

现代服务业

61.2

87.4

110.8

金融

5.6

8.2

10.3

现代物流

8.6

11.8

14.7

文化创意

8.8

12.0

16.0

商务及会展

9.2

14.4

18.3

软件及信息服务

4.6

7.5

9.9

旅游

1.2

1.8

2.5

现代商贸

17.2

23.6

29.5

房地产

6.0

8.1

9.6

总计

88.1

127.9

162.7

注:以上重点产业人才资源总量按照具有大专学历及以上人才数量统计

(三)全面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1、党政人才队伍

发展目标:适应武汉城市现代化、国际化发展需要,以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为核心,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勇于创新、勤政廉洁、求真务实、奋发有为、善于推动科学发展的高素质党政人才队伍。到2015年、2020年,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干部占党政人才总量的比例分别达到78%、95%,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年龄、知识等结构更加合理,总量从严控制

主要措施:(1)遵循干部成长规律,大规模开展党政人才培训。构建理论教育、知识教育、党性教育和实践锻炼“四位一体”的干部培养教育体系。(2)加大竞争性选拔党政干部工作力度,完善党政人才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人才,加大年轻干部的选拔力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3)加大党政人才实践锻炼力度。实施青年英才计划,加大党政人才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流动和挂职锻炼力度,推进党政机关重要岗位干部定期交流、轮岗。(4)加强党政人才监督管理。健全党政人才任期制、问责制等监督制约机制,建立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制度,完善公务员退出机制。(5)建立完善党政人才考核激励机制。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探索建立日常考核、年度考核、任前考察、换届考察、延伸考察等制度相结合的政绩考核方法。(6)加强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培养选拔和教育培训工作

2、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

发展目标: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和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需要,以提高现代化经营管理水平为核心,以培养战略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为重点,加快培养开发一支富有全球战略眼光、开拓创新精神、科学管理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到2015年、2020年,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总量分别达到48万人、65万人。到2020年,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占总量的比例达到80%以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通过竞争性方式选聘比例达到60%以上。

主要措施:(1)组织实施企业优秀管理人才培养计划。依托知名跨国公司、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和其他培训机构,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提高战略管理和跨文化经营管理能力,重点培养一批企业发展急需的战略规划、资本运作、科技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专门人才。(2)健全企业经营管理者聘任制、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实行契约化管理。(3)积极探索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推荐制度,推进职业经理人社会化评价。积极发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机构,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认证工作的规范化管理。(4)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组织选拔、市场配置和依法管理相结合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制度,完善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派出制和选举制。(5)制定以市场化为基础、任期目标为依据、工作业绩为核心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6)健全国有(控股)企业人才激励机制,推行股权、期权等中长期激励办法,完善促进企业家成长的年度薪酬管理制度、协议工资等制度。(7)以市场为导向,整合资源、增加投入,分层分类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培训工作,加快培育一批优秀民营企业家。

3、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发展目标:适应“创新武汉”建设的要求,以提高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为核心,以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为重点,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勇于创新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到2015年、2020年,专业技术人才总量分别达到113万人、140万人;到2020年,专业技术人才占从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5%以上,具有高、中、初级职称人才比例达到15:45:40。

主要措施:(1)实施社会事业名人培养计划。实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2)实施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计划。突出引进培养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3)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培养专业技术人才的作用,制定双向挂职、短期工作、项目合作等灵活多样的人才使用办法,引导党政机关、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人才向企业、社会组织和基层一线有序流动。(4)健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和社会化评价体系,积极推进专业技术职称和职业资格制度改革。(5)建立以岗位绩效考核为基础的事业单位人员考核评价制度,完善专业技术人才收入分配等激励办法。(6)改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生活条件,拓展职业发展空间,注重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才的作用。(7)继续开展市杰出人才奖等奖项评选,完善中青年专家选拔与政府特殊津贴制度,加大对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的发现与奖励。

4、高技能人才队伍

发展目标:围绕打造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中心、现代服务业中心,以提升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为核心,以技师和高级技师为重点,建设一支门类齐全、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到2015年、2020年,高技能人才总量分别达到34.2万人、45万人。

主要措施:(1)组织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完善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为发展先进制造业培育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2)整合利用现有各类职业教育培训资源,加强国家级和省级示范性高、中职院校建设,依托大型骨干企业、重点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建立一批实力强、特色鲜明的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3)改进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就业见习,积极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制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办法。(4)建立和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技能人才评价、院校职业资格认证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实施办法的多元评价机制。(5)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积极推广关键岗位“首席技师”、“职业技能带头人”等制度,建立民间手工绝技保护制度,健全高技能人才绝技绝活代际传承机制。(6)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完善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制度,提高技能人才的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

5、农村实用人才队伍

发展目标:围绕现代都市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以提高农村实用人才队伍综合素质和产业经营能力、创业致富能力为目标,以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农村生产经营型人才为重点,造就一支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数量充足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到2015年、2020年,农村实用人才总量分别达到17.2万人、22万人;到2020年,农村实用人才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5年,每个行政村至少有3名大学生和2名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带头人。

主要措施:(1)实施现代都市农业人才培养计划。充分发挥农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市级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基地、龙头企业和各类技术推广机构的主渠道作用,大规模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2)完善农业职业教育体系,继续推进农村实用人才领头雁培训工程、新型农民创业培植工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绿色证书培训工程和农业科技入户工程。(3)建立科学合理的农村实用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工作。(4)加强市级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基地和农业实用技术专家热线工作室建设,引导和鼓励农村实用人才牵头建立专业合作组织和专业技术协会,加快培养农业产业化发展急需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头人和农村经纪人。(5)积极扶持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兴业,在创业培训、项目审批、信贷发放、土地使用等方面给予支持。(6)统筹城乡人才资源,继续加大城乡人才对口扶持力度,鼓励城市人才到农村创业。

6、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发展目标:适应构建“和谐武汉”的需要,以人才培养和岗位开发为基础,以中高级社会工作人才为重点,培养造就一批训练有素的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到2015年、2020年,全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总量分别达到3.1万人、4.1万人。

主要措施:(1)探索建立学历教育、岗前培训、继续教育有机结合的社会工作人才教育培养体系。(2)发挥武汉地区高等学校在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建设一批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基地,加强社会工作人才专业知识培训。(3)开展社会工作人才评价工作,推行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职业资格制度。(4)制定出台社会工作人才职业规范,建立社会工作人才登记注册制度,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职业化管理。(5)开发设置社会工作岗位,研究制定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办法,推进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城乡社区和公益类社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人才和志愿者队伍联动机制。(6)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向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建设投入。

人才队伍建设主要指标

单位:万人

指  标

2009年

2015年

2020年

人才资源总量

151.2

220.4

281.0

党政人才数量(市属)

4.9

4.9

4.9

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数量

29.7

48.0

65.0

专业技术人才数量

82.1

113.0

140.0

高技能人才数量

21.2

34.2

45.0

农村实用人才数量

11.1

17.2

22.0

社会工作人才数量

2.2

3.1

4.1

三、重大人才政策

(一)实施人才投资优先保证的政策

(1)政府优先保证对人才发展的投入确保教育、科技、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优化教育、科技投入结构,增加高层次人才投入。(2)整合各部门、各领域设立的人才项目资金,市、区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用于人才引进、培养、选拔、激励等工作。(3)鼓励和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建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加大研发投入,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4)通过税收、贴息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用人单位、个人投资人才资源开发。(5)在重大建设和科研项目经费中,安排部分经费用于人才培训。(6)制定人才投入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监管和评估,提高人才投资效益。

(二)扶持人才创业的政策

(1)继续实施全民创业行动计划,完善市场准入、创业平台、财税支持、融资担保、服务体系等方面的创业扶持政策。(2)完善支持人才创业的金融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商业金融机构加大创业融资支持力度,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拓宽创业企业融资渠道,完善创业投资相关财税政策,支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3)制定和完善知识产权、技术、管理等作为资本出资注册和参股的政策。(4)发挥市级创新人才开发资金、初创科技企业培育资金、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专项资金的作用,扶持创新型科技人才创业。(5)加大财政贴息、税收优惠力度,积极开展大学生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业务,鼓励和引导大学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6)完善创业服务体系。推动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创业园等创业载体建设,通过专项资金投入、税收优惠等措施,支持专业创业孵化器发展。优化创业服务平台,强化创业服务和创业培训,提高人才创业成功率。

(三)吸纳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的政策

(1)制定完善资金扶持、住房保障、出入境和长期居留、税收、保险、医疗、子女入学、配偶安置、承担重大科技项目、参加专家评选和政府奖励等方面的政策措施,鼓励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汉创新创业。(2)加强面向留学人员和华侨华人创新创业的园区建设,提供创业资助、项目支持和融资服务。(3)建立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特聘专家制度。(4)加强人才开发的国际交流与合作,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国际合作、培训与交流。(5)建立海外引才工作联络站,发挥企业等用人单位吸纳人才的主体作用,拓宽社会团体和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引才渠道。(6)完善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办法,对纳入编制管理的事业单位引进博士,可根据工作需要优先聘用。编制已满的,先聘用再逐步消化。(7)建立外籍高层次人才荣誉制度,完善武汉市“黄鹤友谊奖”、“荣誉市民”等政策。

(四)鼓励科技人员创新的政策

(1)完善科研管理制度,扩大科研机构选人用人自主权和科研经费使用自主权,健全科研机构内部决策、管理和监督等制度,着力建设现代科研院所。(2)深化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不同成长规律的人事管理制度。(3)改进科技评价和奖励方式,建立和完善科技人员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完善以创新绩效和质量为导向的科研评价办法。(4)完善科技经费管理办法和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对高水平创新团队给予长期稳定支持。(5)健全分配激励制度,逐步实行科研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在科研业务经费、设备和人员配备等方面注重向科研关键岗位和优秀拔尖人才倾斜。(6)改善科技人才的生活条件。鼓励企业对科技人员健康及意外等进行保险,实施科技人才特别是青年科技人才住房保障政策。(7)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推行科研成果有偿转移制度。

(五)加强产学研合作培养创新人才的政策

(1)制定推动开发区(工业园区)、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合作培养人才的财税补贴政策,建立多种形式的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的产学研战略联盟,实行“人才+项目”培养模式,通过共建实验室和研发中心、开展合作教育、共同实施重大项目等方式,培养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2)建立财政补贴制度,鼓励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共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产业基地)和技术中心。(3)完善科技晨光计划、学科带头人计划等人才培养政策,加快培养中青年创新型科技人才。(4)制定鼓励“两院”院士与企业联合开展项目攻关、培养人才的支持政策。

(六)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的政策

(1)服务远城区工业化,统筹城乡人才资源,鼓励城市人才通过技术服务、成果转化、资金参股等方式,到农村创办实业、兴办实体。(2)建立完善公职人员到街(乡镇)、社区(村)及企业挂职和任职锻炼的制度。(3)完善科技特派员到农村和企业服务的激励政策。(4)采取政府购买岗位、定向招录公职人员等措施,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社区和中小企业就业。(5)对基层和生产工作一线的各类人才,在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申请科研项目和经费、申报有关科研成果和荣誉称号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

(七)推进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合理流动的政策

(1)规范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交流和挂职锻炼制度,营造开放的用人环境。(2)拓宽党政人才来源渠道,完善从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选拔党政人才制度。(3)制定党政机关人才向企事业单位流动的工资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

(八)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发展的政策

(1)改进完善相关人才政策,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在政府奖励、职称评定、教育培训、成果申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等方面,与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才享有同等权益。(2)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培训纳入人才培训总体计划之中,提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队伍整体素质。(3)充分发挥政府服务平台作用,建立开放、动态、共享的人才资源信息服务系统和人才信息定期发布制度,鼓励和引导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重视和加强人才资源开发。

(九)促进人才发展的公共服务政策

(1)建立人才公共服务网络,提供人事代理、社会保险代理、企业用工登记、人事档案管理、人才培训、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等公共服务,满足人才多样化需求。(2)完善人才公共信息服务制度,建立人才供求信息收集、整理和分析系统,定期进行人才供求预测和信息发布。(3)推进人才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人才公共服务产品标准化管理办法,为各类人才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重大人才工程

(一)黄鹤英才计划

着眼于发挥高端人才引领作用,围绕武汉支柱产业调整振兴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依托城市功能区、国家和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都市工业园及企事业单位,重点引进培养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创新团队核心成员或领军人才、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到2015年、2020年,分别引进100名、200名左右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创新团队核心成员或领军人才以及1000名、2000名左右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二)武汉未来科技城

以光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研发为主导,以中央企业、大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国外知名企业的区域总部和重点高校、科研院所的研究机构等为发展平台,支持一批科技创新团队开展应用型科研开发。到2015年,重点吸纳各类研发机构(总部)100个、科技创新型企业500家,支持科技创新团队200个。到2020年,武汉未来科技城聚集各类研发机构(总部)达到200个、科技创新企业1000家,拥有500个科技创新团队,成为代表我国相关产业应用研究技术最高水平的高新技术研发基地。

(三)中华科技产业园

通过经济体制、管理体制、产业政策、人才政策创新,探索适合世界华侨华人需求和国际通行规则的经济科技合作模式,凝聚全球华侨华人的人才、技术、资金、信息等资源,建设光电子、消费电子、新能源、节能环保、高技术服务五大高新技术产业园。到2015年、2020年,吸引创新创业的海外华侨华人及侨商分别达到100人、300人,努力把中华科技产业园打造成由全球华侨华人共同建设开发、世界华人创新创业的重要产业化基地。

(四)人才安居工程

满足我市杰出人才、产业领军人才和青年人才的居住需要,采取租售并举与货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建立不同层次、形式多样的住房支持体系。通过5—10年的建设,采取回购、腾退、改造、租赁等方式提供沿江地区、东湖周边区域和旧城风貌区历史建筑,改造建设100套“名人居”,免费供世界级杰出人才居住;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1000套“精英社区”住房,租售给产业领军人才居住;利用限价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建设10000套“人才公寓”,并给予适当货币补贴,供优秀青年人才租住周转。

(五)企业优秀管理人才培养计划

为提高企业现代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通过专业培训、境外培训、到国内知名企业和跨国公司挂职锻炼等方式,重点培养企业规模、效益在国内同行企业中处领先地位的优秀企业家。到2015年、2020年,具有全球视野、创新精神和经营能力,能够带领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战略型企业家分别达到10名、20名,年销售收入过10亿元的创新型成长企业的优秀企业家分别达到100名、200名。。

(六)青年英才培养计划

着眼于提升武汉未来人才竞争力,大力加强青年人才基础性培养和战略性开发。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等重点学科领域,每年培养扶持200名青年学科带头人或中青年高层次科研人才;着眼培养未来城市管理高素质、专业化党政人才,每年选派200名党政干部到国外名校深造;着眼实践工作能力培养,每年选派200名年轻后备干部到企业重点项目、对口帮扶单位及街(乡镇)等挂(任)职和锻炼

(七)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计划

按照全面构筑以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的要求,加大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培养开发力度。在电子信息、汽车、装备制造、生物、光电子、新能源、节能环保、新材料、金融、现代物流、文化创意、现代商贸等重点产业,依托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业以及境外相关机构,建设一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和工程创新训练基地,开展大规模的知识更新继续教育,每年培养1万名左右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

(八)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

适应新型工业化发展和打造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中心的需要,加强职业院校和实训基地建设,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培养造就一大批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到2015年,建成1所应用型本科学校、1所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和15个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示范)基地,培养5万名左右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选拔150名左右市技能大师或首席技师;到2020年,建成20个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示范)基地,培养10万名左右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选拔300名左右市技能大师或首席技师。

(九)现代都市农业人才培养计划

适应加快发展现代都市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开展农业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加大人才创业扶持力度,培养一批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农村生产经营型人才。到2015年,重点实施“2313”计划,新建20个市级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基地、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农业实用技术专家热线工作室,培养300名高层次农村实用人才、1万名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每年培训农村实用人才3万人次。到2020年,新建25个市级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基地、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农业实用技术专家热线工作室,培养600名高层次农村实用人才、2万名优秀农村实用人才。

(十)社会事业名人培养计划

为繁荣武汉社会事业,突出培养一批在国内具有影响力的社会事业名人。通过研修培训、学术交流、项目资助等形式,每年重点培养1000名“双师型”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和骨干校长,200名优秀医疗卫生人才和500名全科医师骨干,20名文化艺术拔尖人才,1000名职业化和专业化的社会工作人才。

五、组织实施保障

(一)完善党管人才的领导体制

(1)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发展,切实履行好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的职责。(2)建立市(区)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听取人才工作报告制度。(3)落实党委(党组)联系专家制度,完善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制度。(4)强化市、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能,建立科学的决策、协调和督促落实制度,形成统分结合、上下联动、协调高效、整体推进的人才工作运行机制。(5)完善党委组织部门牵头抓总职能,发挥政府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作用,强化各职能部门人才工作职责,充分调动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形成人才工作整体合力。

(二)改革人才工作管理体制

(1)改进宏观调控方式,推动政府人才管理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转变,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捷高效转变。(2)健全人才市场体系,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3)扩大和落实用人单位用人自主权,发挥用人单位在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中的主体作用。(4)加强立法工作,健全人才权益保护、人才市场管理和人才开发管理各环节的人才法律法规,形成有利于人才发展的法制环境。

(三)创新人才发展机制

(1)以提高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培养创新型人才与应用型人才为重点,在实践中发现、培养、造就人才,构建人人能成才、人人得发展的人才培养开发机制。(2)建立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科学化、社会化的人才评价发现机制。(3)改革各类人才选拔使用方式,促进人岗相适、用当其时、人尽其才,形成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选人用人机制。(4)建立政府部门宏观调控、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中介组织提供服务、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流动配置机制,推动产业、区域人才协调发展,促进人才资源有效配置。(5)完善分配、激励、保障制度,健全与工作业绩紧密联系、充分体现人才价值、有利于激发人才活力和维护人才合法权益的激励保障机制。

(四)建立人才规划督办落实机制

(1)根据国家、省、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各区和相关部门编制区、部门、行业及重点领域人才发展规划,形成科学完整、相互衔接的全市人才发展规划体系。(2)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人才发展规划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和重大人才工程实施办法,明确工作内容、责任要求和时间进度。(3)建立党委、政府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研究制定具体落实办法和措施,提高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中人才工作专项考核的权重,增强考核结果的刚性约束,推动人才发展规划的落实。(4)加强对人才发展规划实施的指导、协调、评估和监督检查,建立实施情况评估和通报制度,重点抓好年度评估和中期评估。

(五)加强人才工作基础建设

(1)深入开展人才发展战略与对策研究,探索人才资源开发规律。(2)各区建立健全人才工作专门机构,保证有专门力量从事人才工作,做到编制、职责、人员、工作经费到位。(3)加强全市人才信息资源的统计和数据库建设,提高人才工作的信息化管理水平。(4)加大人才工作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大力表彰奖励优秀杰出人才,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人才发展的良好氛围。(5)加强人才工作队伍自身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人才工作队伍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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