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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规划

山东按生员比计算高校岗位总量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8-08-12

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联合出台《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岗位管理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首次提出按照有利于高校发展的生员比计算岗位总量,对高校岗位总量实行动态调整,不再与人员控制总量硬性挂钩,并大幅提高高级岗位设置比例,高级岗位比例将由此前的37.92%提高至53.6%,破解了多年来高校岗位设置总量尤其是高级岗位数量不足的难题。

高校岗位设置总量不足,尤其是高级岗位数量不足,一直是高校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其主要原因是高校岗位设置总量是以编制或人员控制总量为基数,不能适应当前高校招生规模增长和长远发展的需要。

山东根据高校实际工作和长远发展需要,对高等学校岗位总量实行动态调整,不再与人员控制总量硬性挂钩,而是以高等学校近3个学年度全日制在校标准学生数的平均数为基数,按照有利于高等学校发展的生员比(标准学生数与教职工总量之比)计算岗位总量,并为各层次、各类型高校确定了相应的生员比标准,重点支持人才团队建设,建立与高校发展相适应的岗位动态调整机制。

山东明确提出提高专业技术高级岗位设置比例。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教师正高级岗位设置比例由14%提高至20%;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教师正高级岗位设置比例由11%提高至15%;普通本科学校,教师正高级岗位设置比例由9%提高至10%;高等专科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和技师学院,教师正高级岗位设置比例由6%提高至8%。在此基础上,山东还对重大战略、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和“双一流”高校建设建立激励机制和支持机制,对符合条件的高校高级岗位设置比例最高再提10%,让岗位结构更加优化,更加契合发展所需。据初步估计,山东全省高校将增加正高级岗位9605个、副高级岗位6669个,高级岗位比例由此前的37.92%提高至53.6%。

山东还创新人事管理政策,加强以岗位为基础的团队建设,按照“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优化结构、精简效能”的原则,确定人才团队的岗位,实行自主评价、按岗聘用,为落实团队绩效激励的分配政策提供了政策基础。同时,向高校放权,对入选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支持高校自主制定岗位设置方案、自主设置岗位结构比例、自主设置岗位标准、自主决定聘用人员,全面调动高校的积极性、主动性。

此外,山东还创新高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评聘机制,高校可按照不超过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0%的比例标准设置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用于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同时,高校创建国家和省“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可申请增设二级岗位。引进符合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直接申报认定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随时申报,经核准后予以聘用,不占核定的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数量,有效解决了“引进女婿,气走儿子”问题。(摘编自2018年8月8日《中国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