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高等教育促进条例》3月15日起正式实施。是我国第一部促进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条例》明确高等教育“应当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规定政府支持保障措施,促进高校分类发展,确保高等教育投入与教师收入稳定增长。《条例》共五十二条,强化了分类管理、精准定位理念,市教育、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编制、财政等部门应当按照市人民政府举办的高等学校(地方公办高校)在分类发展体系中的定位,确定其办学规模、人员配置标准、财政经费投入等事项,并根据办学水平分类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动态调整。(摘编自2018年3月19日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