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印发《关于在全省高校建立岗位动态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是全国首个在省级层面出台的专门针对高校岗位动态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意见》提出,打破岗位聘用“终身制”,按照“科学设岗、聘期管理、分类考核、动态调整”思路,争取用3年左右时间在该省高校全面建立“岗位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待遇能高能低”的岗位动态管理机制。在下放公办本科院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权基础上,该省对全省5所国家示范高职院校下放正高级评审权,对12所省级示范高职院校、4所省级优质高职院校下放副高级评审权,2020年前,江西省高校将全部实行自主评审。(摘编自2018年11月2日《工人日报》)